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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打与杂耍儿

1999-05-27 来源:光明日报 陈焕英 我有话说

一提起“武打”这个词儿,人们都知道,这是个戏剧艺术的术语。而一提起“杂耍儿”这个词儿,人们又马上会想到杂技团的小丑儿之类的滑稽角色。

“武打”和“杂耍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看起来似乎差不多,都是在那里玩技巧。其实,它们是有着原则区别的。

第一点,戏剧武打的设立,是因为剧情的需要。《三战吕布》,三个打一个;《夜战马超》,一对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猴王打妖怪;《打瓜园》,花旦打黑头。而马戏团的杂耍儿,则不是剧,更不存在剧情,在此也不会有剧情的需要。那些戴着尖顶帽、画着白鼻子尖儿的小丑儿们,随时都可以出来见缝插针耍一通,要棒儿,耍球儿,即兴耍,随便耍。有些只不过是换场时填个空儿,给观众来点儿噱头而已。

第二点,戏剧武打的任务、作用和目的,是塑造艺术形象,表现人物性格。长打,短打,大打,小打,打头,打脚,打背,打腰,一切都是为了塑造打者这一个人、这一群体、这一阶层的血肉和灵魂。关羽是举青龙偃月刀的上将,他的打就必然稳重、沉着、老练、大度、大方、大气,是“红净”俗称“大武生”的程式。孙猴子的打,一招一式都要显出猴儿气,猴儿性。这种打,就必然轻巧、活便、灵敏、快捷,时不时地还要玩闹、玩耍、玩笑甚至于玩世不恭一番。塑造杨排风这个烧火丫头的打法和塑造穆桂英那样的三军统率的打法,绝不可以雷同。在武打中,武打的技巧是为演员即艺术形象服务的,艺术形象又是为观众服务的。而杂耍儿,正好与武打相反,演员是为技巧服务的,技巧又是为观众服务的。观众是看你耍的技巧,是对技巧叫绝而不是看你是什么人。杂耍儿不存在塑造人物的任务。玩耍儿的杂技演员的一招一式,与演员没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一个技巧,男的可以,女的也可以;老的可以耍,小的也可以耍。

武打和杂耍儿,作为艺术,是可以相互借鉴、互相吸收的。但是,这必须要服从一个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对我有用,为我所用。特别是武打吸收杂耍儿技巧,必须牢记这一点。与剧情游离的杂耍儿技巧,与人物无关的杂耍儿招式,即使再引人,再叫彩,难度再大,水平再高,也不能生吞活剥地搞拿来主义。

近年来,戏剧的武打在吸收杂耍儿的问题上,出现了值得注意的倾向:

一种倾向是,为了叫彩(这当然也牵涉到观众的欣赏水平和艺术情趣上的问题),离开剧情发展和人物塑造的需要,无原则地出手杂耍儿中的高难度技巧甚至“绝活”。暴躁的铜锤悠然玩儿起了顶锤、绕锤、接锤、转锤的锤杂耍儿;激烈的交战中,无休止地开展了传枪换枪游戏。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另一种倾向是,武打无打,一个人在那里练摊儿,为技巧而技巧,为要杂耍儿而取消武打。

最为严重的一种倾向是,戏剧中正在形成一些杂耍儿程式,或者说是武打杂耍儿化。某些杂耍儿,成了某种行当的人物们共有的、通用的、在某种场合必定出现的程式。用枪的遇到用短刀的,总要枪戏刀一番;使双枪的,总要来一手单手背后接双枪,等等。

武打中插杂耍儿,杂耍儿代武打,甚至于武打杂耍儿化,这不仅仅是华而不实、画蛇添足的问题,它的严重后果在于:异化戏剧,使戏剧变得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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